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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2-03 14:17:46    文字:【】【】【

  首页-「麒麟网3」注册登录平台-麒麟网3娱乐-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主管:QQ66306964 主管:skype live:.cid.6c7b79dae5ec983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项目: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7.55亿元人民币,其中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将向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中纸”)增资5.27亿元。项目建设期约24个月。

  1.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其实施和效益情况可能受宏观经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变化以及项目建设过程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产能数据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4.本项目风险水平目前处于可控且可接受范围之内,但针对安全风险、经营风险、市场及竞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风险变化,做好风险应对,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确保项目的平稳推进。

  为深入贯彻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做强做优做大涂布新材料及相关产业”的部署要求,落实湛江中纸地块配套建设纸浆生产线,满足公司白卡纸用化机浆需求,以浆纸一体化发展补链强链,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湛江中纸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7.55亿元,根据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预计实施进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27亿元向湛江中纸增资。增资完成后,湛江中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5.37亿元,公司仍持有湛江中纸100%股权。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冠豪高新增资湛江中纸和湛江中纸投资建设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投资及相关合同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木材销售;木材加工;林业产品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湛江中纸为项目公司,无经营活动。资产总额为14,309.31万元,负债总额为19,463.12万元,净资产为-5,153.81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54元,资产负债率为13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一)项目名称: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

  (四)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行业领先的40万吨/年高松厚高品质化机浆生产线一条;新建木片圆堆、生产厂房、湿浆库等;配套建设碱回收系统、给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等公用工程;项目配套的智能制造等。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冠豪高新将向湛江中纸增资5.27亿元。

  (八)项目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有关部门备案和核准批复,并取得环评、能评批复。

  冠豪高新长期致力于拓展高档涂布白卡纸产品市场,是国内第一家自主研发出高档涂布白卡纸企业,成功填补国内白卡纸市场空白,开启国内烟卡纸逐渐替代进口的时代。目前,公司烟用包装白卡纸在高端烟卡市场占有率居于领先地位。涂布防油白卡纸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榜首,是国际快餐连锁企业在亚太地区主要纸包材供应商。液体食品包装纸位居行业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液体包装企业在亚太地区的核心供应商之一。但与国内白卡纸同行配套化机浆生产线相比,冠豪高新没有自制化机浆,长期依赖进口,供应周期长、资金占用高、成本高。在当前国际局势不稳定的情况下,不仅成本与同行相比竞争力较弱,且供应链安全性和韧性不足。为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建设一条年产4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生产成本和投资成本都能达到行业优秀水平,能满足冠豪高新系统内全部自用的要求。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公司自制浆“零”突破,有效满足公司白卡纸用化机浆需求,有效解决“制浆产能短板凸显,抵御周期性能力差”的问题,缩短与白卡纸头部企业的差距,提升原材料风险抵御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浆纸一体化发展补链强链,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经分析论证,本项目位于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地块,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区域资源和交通运输区位优势明显,对当地及周边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有积极影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规划。本项目技术及环保方案先进、成熟、可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周期合理,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的投资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1.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其实施和效益情况可能受宏观经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产业政策变化以及项目建设过程其他相关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项目中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产能数据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未来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进而加大公司相关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建项目早日实现达产达标,降低财务风险。

  4.本项目风险水平目前处于可控且可接受范围之内,但针对安全风险、经营风险、市场及竞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风险变化,做好风险应对,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确保项目的平稳推进。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一)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同意回购注销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394,243,38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59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1,833,701,778元。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首页-「麒麟网3」注册登录平台-麒麟网3娱乐-。

  经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最新要求,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意修订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三)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制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四)董事会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冠豪高新增资湛江中纸和湛江中纸投资建设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建设纸浆生产线可以有效满足白卡纸用化机浆需求,提升原材料风险抵御能力,改善企业盈利结构,以浆纸一体化发展补链强链,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向湛江中纸增资5.27亿元和湛江中纸投资17.55亿元建设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中国纸业南方基地高端包装新材项目一期--40万吨化机浆项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40万吨化机浆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销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394,243,38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59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至1,833,701,778元。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需对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稿修订稿)”)《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五)2022年3月16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对26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4,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六)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世纪娱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2月13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对5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140,000股限制性股票。

  (九)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需对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2年,公司以2022年5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2023年,公司以2023年5月23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回购价格需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别为:

  1.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

  2.预留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8,609,119元,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需对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世纪娱乐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锁条件,公司需对30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批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845,340,878股变更为1,833,701,778股,注册资本将由1,845,340,878元变更为1,833,701,7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3-024)、《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3.00元/股、最低价为2.9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611,56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6,252,50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5%,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7,572,206.7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世纪注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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